蔡政府近年力推能源轉型「漁電共生」,台十七線以西沿海魚塭布滿一片片光電板。隨著土地漸飽和,漁電共生轉向內陸,近來光電業者開始鎖定特定農業區;本報調查,高雄市海洋局最近就收到廿多件申請案,集中於阿蓮、美濃區,業者替地主將原本種稻的特定農業區,申請興建「室內循環水養殖設施」,屋頂架設光電板,超過半數養殖澳洲螯蝦,銷往餐廳。
政府未總量控管 案場恐氾濫
為朝二○二五年再生能源供電百分之廿的願景邁進,政府規畫二○二五年達成太陽光電設置廿GW的目標,其中漁電共生占四GW,預估需要約一萬公頃的土地。截至去年六月,包括七個漁電共生專區、六縣市先行區,以及七縣市非先行區等規畫,面積已高達九四二四點九公頃。
不過,當西南沿海土地逐漸飽和、又遇抗爭阻力,業者將目標推向內陸地區。在高雄的阿蓮、美濃區,主要由三家綠能開發業者,替地主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預計在原本種植水稻的農地上,蓋室內養殖設施,養殖澳洲螯蝦、台灣鯛與白蝦等水產,屋頂則架設光電板。
美濃農村田野學會總幹事溫仲良指出,政府沒有總量控管,漁電共生案場恐四處氾濫,干擾既有農業發展,也破壞觀光地景。
溫仲良表示,光電業者藉養殖漁業之名,入侵特定農業區,以遠超過農地租金行情的價碼承租,帶動當地農地租金上漲,農業生產將可能完全無利可圖。美濃人口老化嚴重,老農盼能釋出土地是事實,但好不容易專業農戶進入,卻面對光電業者搶地,排擠地方農業,「這是台灣要的農業未來嗎?」
對於漁電共生可能進駐美濃,一名在地務農的地主擔憂,未來還可能牽涉到抽取地下水的問題。「要是每個人都挖的話,我看美濃可能會塌下去!」
據光電業者申請資料,將在密閉式魚塭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養殖水來源從地下水供應、採循環水設施。地主透露,光電業者承租農地價格為每分地四萬元,原本農地租金八千至一萬二千元,相差近四倍。
農地轉養殖漁業 審核成破口
依法特定農業區在地方政府是由農業局主管,若申請使用養殖漁業,則轉為海洋局負責審核。農委會知情人士坦言,農委會對農地種電已從嚴審查,各地農業局也有農地農用觀念,但轉移海洋局審核,「業者太會鑽」,他無奈指出,這目前確實是個破口。
農委會二○一七年修正「農業用地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增訂特定農業區農牧使用地,配置循環水設施可作為養殖使用。農委會漁業署長張致盛強調,當時修法是針對「過去位於特定農業區內的非法魚塭」,放寬讓他們只要設置循環水設施就可合法取得養殖登記證。他強調,特定農業區農地不可任意變更地目,改作養殖漁業。
養殖澳洲螯蝦 引發生態疑慮
但記者前往業者提出申請、海洋局審核中的案例,都是正在種植水稻的農地。
另方面,由於澳洲螯蝦在國內曾引發生態疑慮。嘉義大學水產系助理教授郭建賢說,澳洲螯蝦對生態疑慮大,漁業署都曾公開表達不鼓勵,現卻要將特定農業區轉為室內養殖場,「應直接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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