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服員罷工,勞資雙方昨演變為法律攻防戰。長榮航空委任律師到台北地院,提出非法罷工損害賠償訴訟,罷工一天將以三千四百萬元向工會幹部求償;另有長榮四名員工到地檢署,按鈴控告工會幹部涉犯強制、妨礙自由罪。
勞方律師團則指長榮威脅員工,若罷工導致公司獲利大幅下滑、甚至虧損,全體員工將停發年終獎金、停止年度調薪等打壓罷工的行為,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在資方藉提告向工會施壓之際,另闢準司法程序。對於罷工求償,工會強調,「站得住腳不怕」。
長榮委任律師鍾郡昨指出,桃空職工提出增設「勞工董事」並非調解事項的勞資爭議,更與工時、薪資等勞動條件無關,並非公司單方面可處理事項;且工會在團體協約中從未提出此訴求,卻在調解後期出現,雙方無法事前達成共識,當然無法有效協商。
長榮因此主張罷工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損害賠償參考二○一七年尼莎颱風期間,長榮全面停飛損失營收作基礎,一天三千四百萬元,包含旅客簽轉費用、賠償旅客及旅行社、員工加班費。長榮表示,罷工行動已嚴重影響長榮航空營收、聲譽,提告是為捍衛十三萬名股東及上萬名員工權益。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鄭雅菱說,公司以高額民事訴訟及刑事訟訴提告,只會徒增更多社會成本負擔,資方明知告不成,卻執意為之,目的是製造工會幹部及會員們的恐懼。
鄭雅菱解釋,工會訴求的完整文字是希望「開放勞工參與公司治理,提供經營必要資訊。例如:工會參與推派獨立董事或增設勞工董事」,並沒明確說過一定要勞工董事。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成之約則指出,資方提告在法理上站不住腳。
另外,桃空職工前天下午罷工後,在南崁長榮航空總公司大門口拉起罷工糾察線,被指影響車輛進出,引起員工不滿發生衝突。長榮航空四名員工昨下午前往桃園地檢署按鈴申告,指桃空職工幹部涉犯強制罪、妨礙自由。
工會代表郭芷嫣回應,合法罷工不須申請路權,雖然工會堵住大門,但車輛仍可從後門進出,大門旁也有小門,「資方竟認為妨礙自由,真的非常神奇」;桃空職工律師程立全表示,一切都於法有據,反觀資方行為恐涉及以違法行為對待合法、合理、合情的抗爭活動。
但有法界人士指出,長榮內部信要求員工不參加罷工,否則將有處罰,應不至於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因為在勞資爭議階段,資方有反制罷工的空間,反制手段的裁量權空間較大,反制罷工的津貼(上班者提供出勤獎金)或法律責任告知,不能完全被認為是打壓工會。
【相關閱讀】
□ 整理包/什麼原因? 逼長榮空服員走上罷工這條路
□ 不斷更新/長榮罷工!延誤、取消班機名單整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