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主,顧名思義就是在一個家庭裡當家作主的人,建議一家之主在管理任何風險前,需將風險成本控制在合理範圍且可自行承擔的範圍內,並透過定期檢視以下五個步驟,達到風險管理的目的。一、確認:哪些事故可能造成損失的發生;二、衡量:損失發生的頻率與幅度,衡量風險來臨時是否有能力承擔。
三、選擇:評估在經濟可行的控管方式,選擇降低事故發生的頻率或減少事故帶來的損失;四、執行:確認潛在風險後,選擇適合自己的控管方式,執行管理之方法;五、定期檢視:必要時得及時修正管理方法,確保風險來臨時保障依舊足夠。
一個人可能遭受的損害不外乎是財產、生老病死、責任與收入減少。一家之主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一旦遭遇風險事故,家庭經濟將受到巨幅影響;若能事前做好妥適的人身風險管理規畫,即便遭遇重大變故,家庭依舊能享有不受影響的生活品質。
最常被運用的人身風險管理方式為商業保險,透過每年支付一筆預算內的保費,將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換取風險來臨時的大額保險金。其實人壽、傷害、健康及年金保險各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差別僅在於保額需依各家庭類型調整。
舉例來說,單人家庭以獨善其身不造成親友的負擔,完善的健康保險將是規畫重點,接著才是年金保險;若是核心家庭,需留意的是特定傷病險與壽險,特定傷病險保額建議至少為家庭年支出的三到五倍,如此重病期間才無須擔憂子女教育費與家人生活費。
無論是何種家庭類型,保險規畫的核心都是先將自己照顧好,不連累身邊的至親好友,用剩的才留下來照顧牽掛的對象;基本的健康保險健全了,最後才是考慮退休後的年金規畫。
唯有保障足夠,方能真正保護我們所愛的人,所以檢視保單的時候,需格外留意壽險保障是否足夠,方能使保險充分發揮自助、助人的意義與功能。(作者是台灣人壽宏宇通訊處業務區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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