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投保強制車險的民眾,要小心了。依今年6月新修正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過去抓未投保強制車險僅限「攔檢、稽查和舉發」,修法後將擴大舉發,只要駕駛人有違規,如違規停車、超速等被抓,監理站開單時也會一起查車主是否有投保強制險,一旦發現沒投保就開罰。
依規定,若沒投保強制車險被抓,都由公路監理機關處罰鍰,未投保汽車強制險被抓處3000元到1萬5000元,未投保機車強制險處1500~3000元,未來將上路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沒投保者處750~1500元。
金管會說,今年6月15日修正公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將未投保強制車險的舉發方式,從目前攔檢稽查舉發,再擴大到違反道交條例者,也一併查核舉發。
為配合上述規定和實務作業,金管會今天配合預告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主要有兩大修正重點,一、在台無戶籍者(如外籍人士)未投保強制車險,改以居留地址的公路監理機關做懲處。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說,目前實務上對無戶籍的汽車使用人或管理人,都是以居留地的公路監理機關做處份,這次只是將條文和權責單位明確化。
二、增訂公路監理機關接獲汽車駕駛人違規時,也須向相關單位,包括保發中心和中華電信資訊技術分公司,查詢是否有投保強制險,例如車主違規停車被拖吊、超速等違規被抓,監理站開單時也會一併查是否有投保強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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