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107條修正案已正式上路,規定未滿15歲的兒童身故,將給付喪葬費用,以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的一半,現行規定是61.5萬元;適用新法的兒童保單已於7月1日上路,有不少父母及準父母頓時覺得混亂,過去幫小孩買的保單是否跟著新法改變?未來新規畫的保單該如何配置?兒童保單變革最大差異在於死亡保險金;原本的兒童保單是如有給付身故保險金 ,條款載明未滿15歲的兒童身故,僅能拿回所繳保費加計利息,年滿15歲後才能按身故保額請領死亡保險金;7月1日後買的保單,新增身故死亡保險金,但必須為喪葬費用限額,以目前來說是61.5萬元;這主要涉及到的是有身故理賠金的壽險保單以及意外險保單。
錠嵂保經北四營業處區經理林彥雨表示,父母在7月1日之前幫子女買的保單,其保額不會隨著保險法修正而改變,7月1日之後新買的兒童保單,因為提供喪葬費用,保費較之前的兒童保單來得高。
這邊需要釐清「時間點」和「多張保單」的問題;如果是7月1日前買的舊保單,萬一在15歲以前需要理賠時,還是只能退回保費,只有7月1日(含)以後買的保險才能理賠喪葬費用。
在台灣許多人同一類型保單可能投保超過一張,例如同時擁有A公司與B公司的壽險保單,這種情況不只發生在大人身上,也可能出現在小孩身上;林彥雨提醒,7月1日後買的兒童保單,無論你跟幾家公司買幾張,總賠償金額最高就是61.5萬元 ,因此投保前,保險公司將請家長簽署聲明書,表示清楚新舊保單之差異,以及如果A公司理賠超過61.5萬元,B公司就不理賠。
那如果小孩滿了15歲以後呢?所有保單就以一般正常保單看待;換句話說,小孩年滿15歲以後,萬一不幸出險,所有的保單理賠就是原本投保的金額,假設買了100萬元的壽險,小孩滿了15歲以後出險,保險就會理賠100萬元。
那這樣,家長要不要多幫小孩投保一些保險呢?因為正常情況下,小孩都是能健康長大的;林彥雨表示,愈早買保險,保費愈便宜,這是國人普遍都有的保險知識,因此很多家長會幫小孩「買好買齊」。
提前買多張保單的好處是,可以買到便宜的保單,但是缺點是,萬一不幸需要理賠,最多只能理賠61.5萬元(假設是A公司理賠),將損失多買的保費(付給B公司的保費)。
但是保險回歸本質,是以保障為出發點,小孩不是家計負擔者,萬一小孩不幸過世,對於家庭經濟損失幅度小,若以此想法為出發點,小孩的壽險保單和意外險保單,買一張也就足夠了,當然如果家庭經濟能力足以負擔多張保單,提早買確實可以享有便宜買的好處,等到小孩長大了這些保單不但保費繳完了,而且也是一般正常理賠的保單。
林彥雨建議,父母如果需要幫小孩規劃完整的保障,建議雙實支醫療保障應列為核心,重大傷病、失能循序漸進規畫;雙實支也就是同時投保二張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可選擇有副本理賠、條款載明開放門診手術給付的保單,在醫療費用愈來愈貴的今天,提供孩子完整醫療保障,安全長大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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