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李明博涉嫌貪污受賄案,首爾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判處他有期徒刑17年。數十年來,南韓總統卸任後大多官司纏身,且每位在世的前總統都曾因刑事犯罪被定罪、指控或調查。
以下是外媒整理,這些南韓前總統的個別遭遇和現況:
●全斗煥
陸軍退役上將出身的全斗煥,1980年至1988年間擔任總統,1990年代以叛亂及受賄罪受審入獄。他起初遭判死刑,1997年由大法院(最高法院)減輕為無期徒刑。
入獄8個月後,全斗煥獲得時任總統金泳三特赦而恢復自由身。
●盧泰愚
盧泰愚是全斗煥的繼任者,也是陸軍退役將領,1988年至1993年擔任總統,他和全斗煥在同一場審判中,也因叛亂及受賄等類似罪名遭定罪。盧泰愚一開始被判無期徒刑,上訴後刑期減為17年。
現年87歲的盧泰愚也獲得特赦。他1995年出庭受審,成為南韓歷史上第一位在法庭公開受審的前國家元首。1997年與全斗煥同日步出監獄重獲自由。
●盧武鉉
人權律師出身的盧武鉉於2003年至2008年間執政,2009年因涉嫌貪污遭調查,在被檢方訊問過後3週跳崖自盡。
自由主義派的盧武鉉曾深受相同立場的年輕選民歡迎。支持者表示,盧武鉉遭貪污調查,這是由當時的總統李明博精心策劃,具有政治動機。
盧武鉉是現任總統文在寅的政治導師。文在寅曾指出,盧武鉉令人震驚的自殺,促使他投入民選公職。
●李明博
李明博2008年至2013年擔任總統,首爾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判處李明博有期徒刑17年、罰金130億韓元、追徵犯罪所得57億8000萬韓元,同時取消保釋資格並當庭收押。
二審中,李明博被檢方指控貪污自己實際掌控的汽車零件製造商DAS公司349億韓元資金,並收受三星公司為DAS代付的119億韓元訴訟費等共163億韓元的賄賂。
李明博受賄部分,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金130億韓元(約新台幣3億2945萬元),對貪污等其他犯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但李明博的律師團在二審判決後向記者表示,李明博將上訴到最高法院。
●朴槿惠
朴槿惠於2013年到2017年執政,她因為在2016年4月國會議員選舉前,非法介入新世界黨的黨內公推過程而被判刑2年。
另外,朴槿惠在閨蜜親信崔順實干政案二審、收受國家情報院特別經費案二審中分別被判有期徒刑25年和5年;但最高法院撤銷兩案的二審法院判決,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朴槿惠的量刑有可能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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