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東港的空軍眷村「共和新村」,面積近十三公頃,是市區內最大綠地,也是國安局前局長李翔宙、名演員金士傑的故鄉。國防部十六年前推動改建,但遭質疑在意見調查上下其手,包括金士傑一○五歲的父親金英,至今仍有多家眷戶拒絕搬走。屏東縣府雖公告共和新村為歷史建築,卻限定僅「日本造」才算文資,過去七十年住戶增修建部分都須拆除。
東港共和新村 面臨拆除命運
共和新村原是日本海軍高階官舍,政府遷台後,空軍為因應大量官兵眷屬,將獨門獨院的日式房,每間分給好幾家人,並在村內空地增建戶戶相連的「克難屋」。
民國九十二年,國防部推動共和新村改建,依據當時的眷改條例,須經住戶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廿八日調查期滿,國防部宣布全村一五二戶、一二二戶同意,通過門檻。
改建調查惹議 國防部被糾正
居民質疑,共和新村名冊向來是一七五戶,軍方卻以「違規使用」排除廿三戶。這廿三戶未收到違規使用通知,也獲邀參加改建說明會。甚至軍方後來延長一個月認證調查期,又允許他們參加改建。
官方在法律戰初期占上風,九十七年與九十九年,行政法院兩度判決住戶敗訴。軍方據此向屏東地院控告住戶不當得利,一百年勝訴確定。
一○二年十月,監院通過委員葛永光、趙榮耀的調查,糾正國防部。監委指出,國防部在無法律依據下,擅自延長認證期,本案真正的同意比率,應為一七五分之一一三,未達門檻。眷戶隨即向北檢控告國防部前部長湯曜明、總政戰局前局長陳邦治偽造文書,希望藉此向行政法院提重審。但北檢經過五年多調查,直到民國一○五年八月才認定,提告對象應為承辦官員而非湯、陳兩人,作不起訴處分。距離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已超過五年聲請再審法定期限。
登錄文資 僅限日據時期建築
一○七年七月十九日,屏東縣府召開文化資產審議會議,委員決議將共和新村全區登錄為歷史建築。不過縣府隨後的公告,卻將範圍限於「全區四十一棟日治時期建物」,光復後所建房舍不在列。軍方隨即雇工拆除非日本時代的克難屋,村內公共區域的大樹也屢被挖走。
政府不修繕 沒一間可住人
國防部指出,雖然不能再「拆房還地」,但違法占用仍是事實,仍會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屏東縣府也發函屏東地方法院,指即使列入文資的房屋,住戶增建部分也不在保護之列。如果去除「非文資」部分,沒有一間房子還能繼續住人。縣府或軍方兩年來也不曾進行修繕,許多當初被認定為文資的老屋,如今朽爛不堪。
住戶批評,地方盛傳縣府計畫讓老房子爛光,就可用「已無保存價值」解編文資,進行開發,「我們很難不相信這個傳言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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