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預定二○一七年完工 現在仍未興建
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場因水土保持計畫卡關十一年,上月新北市府與台電「各退一步」,台電補送六分書圖資料,市府也同意在五月十日前核定。不過,原預定二○一七年完工的核二廠室外乾貯場仍未興建,台電與新北市府仍卡在水保計畫,雙方還在訴訟,副市長劉和然說,需等待法院調解,恐要約二、三個月後才會有進展。
核二廠因遲遲無法興建室外乾貯設施,一號機已於二○二一年十二月提早除役,二號機則是在去年三月除役,但目前燃料棒都還放置在爐心中。經濟部長王美花說,核二的乾式貯存場目前還沒開始興建,希望可以盡快取得新北市政府的核准,才有辦法趕快興建乾貯設施。
藍營日前提議修改「核子反應器設施延役條例」草案,讓核電廠可以延役,由於核三廠目前仍在運作,核一廠則幾乎已拆光,核二廠被認為最有機會「起死回生」,若核二的室外乾貯設施完工,也被認為掃除重啟的障礙之一。
農委會(現農業部)二○一五年核定核二廠乾式貯存設施的水保計畫,但因台電向新北市環保局提報「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汙染削減計畫」未獲核定,土建工程遲遲無法開工,導致水保計畫期程也跟著過期,向農業局提出期限展延申請也未獲准。
台電「水保申報開工」等三案仍訴訟中
台電除針對廢水汙染削減計畫提行政訴訟,也衍生「水保開工期限展延」、「水保完工期限展延」、「水保申報開工」三訴訟案。
新北市農業局表示,因當時台電「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汙染削減計畫」尚未獲環保局核定,無法核准水保計畫展延。
去年最高行政法院針對核二「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汙染削減計畫」,判台電勝訴。環保局表示,依照判決,去年六月原要核定台電二○一九年提送內容版本,但施工期程已過,台電去年八月七日提送變更版本,於同月廿二日核准。
雖然廢水汙染削減計畫通過,但其他三案仍在訴訟中,核二廠乾式貯存設施仍無法開工。劉和然表示,「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汙染削減計畫」也是到訴訟完,去年環保局才審核通過。
至於核一室外乾貯場的水保計畫第二次變更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三月十六日判決,新北市府已混雜與水土保持無關的審酌因素,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的疑慮;且市府數度無視農委會所作的訴願決定,判市府必須核定台電的申請。
根據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水土保持義務人應依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六份,及主管機關要求抄件分數。台電以往都表明,要新北市府不該要求提送多分水保計畫續審。
去年十月四日,北高行提出訴訟外調解,新北市府和台電今年一月十八日啟動調解、四月一日法院調解決定台電要補送六份書圖。農業局指出,經濟部四月十九日將台電書圖核轉新北市府,市府正核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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