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球各地洪水災情不斷,7月初日本九州暴雨成災,造成18死、20萬人撤離;印度雨季連下豪雨至8月初已至少造成630人喪生;台灣水患則是8月底中南部受到颱風外圍環流和西南氣流影響,台南永康、高雄大社慘遭雨彈轟炸,許多地區因排水不及,部分民眾的房屋淹水,連帶屋內家具、電器泡水毀損,損失慘重。
過去民眾想針對「水患」做財產風險轉移,通常是投保住宅火災保險時,額外加購颱風洪水險,之後若因淹水導致建築物或動產毀損、房屋清理所需費用,或房屋修繕期間必須暫住旅社或租賃的臨時住宿費等等,才能獲得理賠。
今年起,政府將住宅火災保險的保障範圍擴大,自動涵蓋「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俗稱基本颱洪險)」,但以限額補償方式給付,將全台分成三區,分別為:7,000元、8,000元、9,000元。
發生颱風或洪水事故時,7,000至9,000元的理賠金額,通常不足以填補實際的損失,因此產險業者以專案方式,推出居家保障的「住宅綜合保險超額颱風及洪水保險附加條款(俗稱超額颱洪險)」,讓想要提高保障額度的民眾多一種選擇。
以華南產險的超額颱洪險為例,保戶申請理賠時,會先扣除主保險契約,也就是基本颱洪險應給付的金額,不足的部分,再依超額颱洪險的約定進行理賠。
華南產超額颱洪險的一大特色為:動產與不動產可以共用同一個保險額度,而且採取實損實賠、不須扣除折舊,比一般的住宅火險附加颱洪險更加實惠。
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超額颱洪險是附加險,需先購買「主險」方能附加。而且,超額颱洪險通常有最低自負額的設定,常見為賠償金額的5%,民眾需自行負擔這部分的損失。
另外,若中央氣象局已發布「陸上颱風警報」,產險公司通常不會受理承保。近年來全球天氣異常,午後雷陣雨或梅雨季節的雨勢,可能轉成致災性強降雨,其傷害程度已不亞於颱風來襲所發生的狀況。氣象局也提醒,受到反聖嬰現象影響,2020年下半年西太平洋海水溫度升高,可能讓颱風的生成地點比較接近台灣,也讓預警時間縮短,因而平日就應提早做好防颱防洪準備。
建議民眾應在投保「住宅綜合保險」時,加保「超額颱風洪水險」轉嫁風險,讓居家安全有更完善的保障。(本文由華南產險副總經理林適祺提供,記者陳怡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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