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廿八歲男子康恩上月廿九日在倫敦持刀亂刺,造成兩人死亡,而康恩是獲得假釋的恐怖分子,輿論強烈抨擊當局竟然將他假釋。此案發生在英國大選期間,英國朝野為了「究竟是誰的錯」互推責任。
首相強生矢言將恐怖分子的刑度定為十四年以上,而且不得假釋,他說,都是二○○八年工黨首相布朗政府通過自動假釋相關法律,才使康恩有機可乘,他上任以來一貫的立場就是,不能讓恐怖分子獲得假釋。
強生說:「就像我上任四個月來一直在說的,這種制度必須結束。如果有人因為嚴重的恐怖罪行被定罪,至少應該坐牢十四年,而且不得假釋,毫無例外,這樣就能防止這類恐攻再度發生。」
最大在野黨工黨質疑,康恩原本被判無期徒刑,但保守黨二○一二年取消「保護公眾監禁刑罰」的制度,使他的刑期在上訴後減為十六年,並在去年十二月因服刑滿一半(包括羈押候審期間)獲得假釋;另外,過去十年來,保守黨政府為了節省開支而縮減警員人數,使這起恐攻得以發生。
工黨籍的倫敦市長卡恩說:「接下來幾天,保守黨會因為做過的事受到批判。如果我們有更多警察和資源,就會更安全。」
英國內政部國務大臣路易斯說,政府會重新審視二○一二年的決定,「我們得重新考慮量刑制度,並快速行動」。
二○一○年十二月,康恩因為夥同另外八人預謀炸毀倫敦證交所、英國國會、美國大使館等英國地標被捕,二○一二年在「保護公眾監禁刑罰」制度下被判無期徒刑。依照這種制度,只要法官認定犯人出獄後仍可能危害大眾,量刑就能比法定最高刑期更長。
二○一三年,上訴法院推翻無期徒刑判決,認為康恩出獄不會立即對大眾構成威脅,改判十六年。
康恩生於英國,住在英格蘭斯托克市,父母來自巴基斯坦控制的喀什米爾。
英國大選定十二日投票,上月廿九日恐攻發生後,官方一度宣布競選活動暫停,上月卅日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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