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父母不能選擇,但人生可以:走出家庭的傷,從認識自己的依附關係開始》
內容簡介:
★敢不敢在別人面前選自己喜歡的蛋糕,竟能看出童年心理創傷?
★就算童年充滿創傷,仍然可以選擇人生
★只要遵循六個人類共通的「心理規律」,覺察自己想被愛的渴望,就能實現幸福
「有這樣的媽媽,我這輩子早就完了,全被她毀了。」「我的人生,不靠家裡,我要證明自己。」人生到底有多少必然?哪裡開始才是自由?憑自己的力量,是否能改變命運?
專精於親子關係的日本精神科醫師高橋和巳認為,所有人都受到「命定」與「自由意志」兩種力量所牽引。
莫名的不得已、限制性信念、自我否定、羞恥感、無力感,可能都是來自嬰兒時期的依附創傷。
依附關係主宰了我們一生的心理與行事風格。若依附關係不理想,人生還有救嗎?
關鍵在於,察覺到了,就能改變。
心理的必然性是,如果你察覺不到,就會被它支配——然而一旦察覺到了,就可以修正。
高橋醫師在本書中,詳述依附創傷的影響,與人生每個階段的課題,並歸納出六個心理規律。當我們明白心理是如何運作的,就能有意識地覺察自己哪個部分被童年創傷制約了,進而思考、練習如何鬆動。最重要的是告訴自己:「不要限制自己得到愛」!
童年無法重來,但我們可以重新學習被愛,選擇未來。
書中並針對拒學、暴走青春期、家暴這類現代常見的家庭問題,提出分析與建議,讓曾深陷其中的你走出泥淖,找到自由。
否認自己想要被愛,是受虐者最大的心理問題。——高橋和巳
我們必須從原生家庭的糾葛中解放出來,接受自己的人生應該由自己負責的事實。這是一種全新的生存方式,傳達人類的尊嚴與愛。——艾瑞克森
作者介紹:高橋和巳 ,1953年生,精神科醫生,醫學博士。福島縣立醫科大學、東京醫科齒科大學精神官能科,歷任都立松澤病院精神科醫長,現為風之木諮商所所長。從事大腦生理學和腦功能的研究,及心理輔導師的培訓和督導。專長為心理學、腦科學,他於母子關係的研究,引起學界與大眾關注。
搶先試閱:〈影響伴侶選擇的內在運作模式的「必然性」〉
原生家庭帶來的深度影響
配偶是指在戶籍上成為夫妻的對象。但有時雙方不一定辦理結婚登記,所以這裡使用「伴侶」作為廣泛用詞。另外,也有選擇單身的人。結婚、同居、單身,我把這三種情況都納入伴侶選擇的問題中。
事實上,選擇伴侶時會受到父母與出生成長的家庭影響,但多數人都不知道兩者影響的程度比想像中的還大許多。
在心理學領域中,人們出生、成長的家庭被成為「原生家庭」。
在什麼樣的原生家庭裡長大,對將來選擇伴侶會產生重大影響。因為結婚前只了解自己的家庭,因此選擇伴侶時,其實無形中會被原生家庭的價値觀所影響。結婚後認識伴侶的家庭,才開始拿自己原生家庭與伴侶家庭進行比較。舉例來說,透過意識到伴侶的家庭和自己的家庭的差異,可能更加了解原生家庭的樣貌。
過去,婚姻多是與父母選定的對象相親結婚,是被父母的價値觀決定。在這種情況下,伴侶選擇可以說是百分之百受原生家庭的影響。另一方面,現代社會不管選擇結婚或是單身,做出最終決定的人是自己。那麼,在選擇上,我們有多麼「自由」呢?
若是一個人不知不覺中受到原生家庭的影響,也許會選擇和父母相似的伴侶。也就是說,女性會選擇和父親同類型的男性,男性會選擇和母親同類型的女性,不過本人不認為相似或同類型,這種情況基本上選擇的自由程度非常有限。這可以被認為是在原生家庭影響下的必然選擇。
反之,選擇和父母的類型完全相反的伴侶呢?譬如:父親是暴力且威脅性高的人,結果孩子選擇的伴侶是溫柔且性格穩重的人。這不能認為是一個自由選擇,因為這選擇依然受到原生家庭影響。特意選擇和父親性格相反的人,仍然是本人受原生家庭的影響後做出的選擇。
假設一位男性在母愛與寬容的家庭中長大,兒子一定很有安全感,他可能會選擇具備相同特質的女性。根據前述理論,這也是百分之百受到原生家庭影響,做出必然選擇的典型。但我想說的是,並不是自由選擇好,必然性不好。人不管是自由還是必然,只要是幸福的,又有何妨。
雖然是這麼說,但探討父母影響時,有些問題可能容易被忽視。那就是不管父母再怎麼溫柔、有再多的愛,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同樣地,即使是有問題的父母身上,也有好的一面。
父母也有心理矛盾、痛苦與心酸。和父母一起生活的孩子對這些矛盾非常敏感。被溫柔媽媽養育的男性往往容易將母親理想化,但同時他們也能敏銳察覺到媽媽隱藏的心理矛盾,會隱約感受到不足與失落。正因如此,他們傾向找能彌補這種失落感的伴侶。怎樣看待失落,覺得哪裡有失落感,到底需要怎樣彌補。關於這些,反映在當事人的人生觀裡。
在這裡,我們也能看出來孩子自己會自動修正父母的影響,從被安排好的事情裡掙脫,尋找�悒羲漱葀z自由的過程。同樣地,女性選擇配偶也是。在爸爸身上感受到的矛盾、失落會影響她選擇什麼樣的丈夫,也決定她的人生方向。
接下來,我將接著進一步探討:人在選擇伴侶時,究竟繼承原生家庭的什麼特質?在選擇上,又有多麼「自由」呢?
有「嚴重」虐待經歷的人,會如何選擇伴侶針對原生家庭的影響,例外的個案通常很有啟發性。對於「普通」家庭的人來說,所有情況都理所當然,很容易忽視問題的本質。藉由研究例外情況的個案,有助於重新審視「理所當然」的所有情況,回到問題的根本。
本書中常常提到的「在虐待家庭中長大的人」就屬於例外情況。對他們來說,什麼是正常的家庭?
首先以成長過程中曾被嚴重虐待的人為研究對象。嚴重虐待是指:不給孩子吃飯、曾有過多次生命危險等情形。這些虐待嚴重到任何人都能看出來孩子在非常糟糕的環境下生活,就連孩子本人也能發現自己正在被虐待。
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人,單身不結婚的比較多。虐待越是嚴重,出現這種傾向的機率也越高。他們沒有體驗過也不覺得家庭是溫暖的,和家人在一起是幸福的。只覺得家人冷酷又可怕,與家人同處一個空間只會加劇緊張感。所以大多數人會說「不想要家庭」「一個人雖然寂寞,但是相對安全」「和別人在一起只會緊張,放鬆不了」「從沒想過結婚」。由此可見,對於受虐者來說,他們的「選擇自由」極盡狹隘,近乎於零。
倘若他們能接受深度心理治療,也有很多人坦言:「知道家庭其實很溫暖,所以願意嘗試結婚」「要是年齡允許會考慮結婚,生一個自己的小孩」,「希望我未來的家庭不要像我以前一樣沒有溫暖」等等。
他們認為的「溫暖家庭」是指「安全感足夠可以共同生活的家庭」。即使起初他們不知道溫暖家庭的樣貌,但是只要心理治療成功,他們就可以想像並建立一個溫暖的家庭。
一切看起來都如此理所當然,不過為什麼他們能想像出自己並沒有經歷過的家庭?這確實値得思考與討論。
從例外情況的個案中可發現,在內心最深處仍有「想與人建立連結」得到安全感的強烈渴望。這些渴望本是透過家庭就能自然而然實現的事。所以,透過心理治療,只要人們能意識到自己對愛的最根本的需求是被愛,想像並追求自己的溫暖家庭也就水到渠成。這種情況下,他們的追求只有「建立溫暖家庭」,其餘條件,如社會地位、年齡、身高等等則非必要。
人,都想要幸福。尋求幸福與伴侶一起生活的根本前提是「安全感」,即實現「依附,想被愛的需求」。對普通人來說,擁有安全感是一件極其自然的事,所以幾乎沒有人察覺到這個基本前提。受虐者即使經過心理治療後恢復,也並非每個人都會結婚。考慮年齡、經濟條件等各方面因素,堅持單身的人仍然很多。
但他們不會像以前一樣活得孤獨,而是會交朋友,與更多人溝通。由於單身,他
們活動的自由度很大。
受到「隱形虐待」長大的人,會如何選擇伴侶我們已經在前面探討成長中遭受嚴重虐待的族群,以及他們如何選擇伴侶。
接下來,我們將接著分析那些當事人直到成年才意識到的,「不太嚴重」或「難
以察覺」的受虐者。
「難以察覺」的虐待多半不是身體上的暴力,而是多以心理虐待和放棄育兒為主。譬如,「從來沒有餓過肚子」「也沒有不准上學」,所以「一直以為是一般家庭」,但「國小時,有一次發燒嚴重,呼吸也很困難,爸媽卻說『不是很嚴重,不需要請假吧。』於是硬被拉去上學」 (忽視)。在學校因為不舒服,不能正常上課。老師將我帶到保健室,測量體溫後發現已經發燒到四十度,叫家長接
回家。媽媽來了學校卻朝我發火,『你幹嘛發燒?』 (心理虐待)。「告訴媽媽在學校被欺負了,只得到『喔?是喔。』的冷淡回應,根本沒當回事。」 (心理忽視)。這種情況,周圍的人也很難發現是虐待。看上去就是個普通家庭,本人也完全沒有受虐的意識。
他們就和普通人一樣結婚生子。
然而,要是你問他們結婚的原因,他們的回答就有些不尋常。他們也許會
說:「因為想離開家,就選擇結婚」「對方一直要求結婚,我沒辦法拒絕」,或是我以為大家都會結婚」這類回應,但從這些回答能發現他們沒有意識到結婚對象是自己決定的。
當更進一步追問過他們當時的心情,很多人可能會回答,「不想把事情鬧大」「感覺還是順從會比較安全。」也就是說,他們認為不表達自我,隨波逐流,迎合別人是「比較安全」的選擇。
這就是他們結婚的�悒臻z由。並不是為了追求幸福,而是選擇內心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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