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事保險業將近21年,在從業過程中,印象最深刻的案例,是一對50多歲夫妻因忽略自身保險規劃,先生罹癌時,沒有足夠資金支應罹癌後的標靶治療費用,無法獲得最好的醫療而離世,先生離世後,其他晚輩更因金錢問題,提前上演分家產的悲劇。
這對已經年逾50歲的夫妻,因投注大量心力為了照顧車禍的兒子,忽略了自身的保險規劃。但在小兒子發生車禍前,這對夫妻其實在20多年前,就開始有基本的保險,當時保險觀念很不錯,兩人就是台灣常見的雙薪中產家庭,育有兩個兒子。
之後陸陸續續建議他們逐步補強保單規劃,這對夫妻也會採納規劃建議,一直到七至八年前小兒子發生車禍意外。
小兒子出車禍後,先生被迫提早退休照顧小兒子。在先生離開職場後,我曾前往與他們會面,做客戶拜訪,向他們提到可以運用手邊的資金來規劃失能扶助險與未來的退休金,但這對夫妻因為小兒子剛發生車禍,復原情況不明,再加上從雙薪家庭變成單薪家庭,收入銳減,導致他們沒有辦法多餘的預算進行更進一步的保險規劃。
屋漏偏逢連夜雨,先生在此時發現自己罹患癌症,評估治療療程時候,因標靶用藥療程走完總計需要140萬元,同時也只有四成的治癒機會,先生雖然過去有保險,但扣除手中保單涵蓋的醫療範圍,還是一筆不小的支出。
但家庭收入上,卡在先生已經退休,小兒子車禍尚在復健中,家中只剩下一份收入,這筆標靶用藥療程支出,對家庭來說是一個非常龐大負擔,家人即便很想用標靶新藥來救先生的命,提升先生的醫療治療成效,但最後還是忍痛選擇使用傳統療法,降低醫療支出。
不幸的是,先生在使用傳統療法治療數個月後辭世,家中遭逢變故之時,媳婦卻在此時提出要求希望能分得家產,因過去幾年,看到公公婆婆將金錢完全投入在小兒子的車禍復健上,擔心未來分不到家產,所以希望能預先分家。
這個故事讓人相當感慨,因此我常奉勸保戶,如果自己已經身為父母,就一定要優先考慮到自己的保險需要,考慮未來年老之時的疾病風險,才能降低不幸生病後的醫療支出壓力,避免徒留更多遺憾跟後悔。
即便不是身為父母,尚未有子女或尚未結婚,我仍建議民眾,在尋求壽險顧問的協助投保時,無論是要投保哪一種險種、進行哪一種規劃,仍然要先做「自己」的保險規劃,做足後,才有能力進一步的去照顧到其他家人。
(全球人壽長青通訊處業務經理葉宏智口述,記者楊筱筠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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