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在台灣近年已成艱苦行業。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行動通訊,它的基本營運指標ARPU(每用戶平均收入),在4G推出後反而呈現拋物線式下墜狀態;如果找不到新的商業模式,接下來的5G時代也仍看不到翻轉的可能性。因此,對於未來高成本的5G服務推出後如何獲利的問題,電信業者普遍憂心忡忡不感樂觀,甚至認為已是必須正視的產業危機。物聯網(IoT)、大數據、雲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突飛猛進,舉世都在預期一個新數位轉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產業革命即將發生;而由電信業所主推的5G網路,則是這一數位轉型革命中最關鍵的共通平台。
不過,5G對電信業來說,是高額的資本密集投資。ARPU的持續下降,表面上對消費者來說,固然代表日益便宜的使用費,但這其實只是一種難以持久的短多長空局面;因為在無法獲利的情形下,業者或會因而延緩投資5G的步調,或會因大量投資無法回收,而使產業陷入重大的經營困境。不論發生哪一種情形,都對預期中的數位革命都極為不利。
國際間預估5G技術所帶動的全球產值高達上兆美元,主要分為三塊大餅:硬體(含手機、基地台、機房設備)佔25%、直接的網通服務(connectivity)只佔15%,而間接的應用服務則佔60%。趨勢很清楚,5G產值的「吸引子在應用端。因此,要化解上述電信產業的潛在危機,基本對策就是要讓電信業者能夠找到現有ARPU模式之外的新商業模式。換句話說:電信業必須將過去以直接服務消費大眾為主的市場概念,發展出另一套經由企業客戶或政府窗口,再間接服務消費大眾的通路概念——亦即到了5G時代,傳統以「網通」為主2C市場的營收已不足為憑;電信服務必須向上下游兩端延伸,進行服務上的垂直整合,發展出經由2B(或2Gov)再間接深入2C的「應用」市場——利用價值鏈的擴大與延長,來2B、2G用戶共創多贏、增益新的營收。
由於物聯網、大數據、雲網、人工智能的發展,未來的各行各業把生產端與消費端進行「端-端」連結已是必然趨勢;而這種端端相連就是所謂「工業4.0」的概念——但因這一概念不只可應用二級的工業,也同樣可應用在一級的農業與三級的服務業,所以行政院在2015年就將它稱為是「生產力4.0」的運動。這一套以「生產力4.0概念為中心思想的數位翻轉革命,將來真正帶動的將是一場企業、政府機關、各類組織機構以「物聯網、大數據、雲網、人工智能」等新科技為核心的「系統神經網絡」的重建與再造工作。
以企業界普遍採用,用以整合「產銷人發財」各功能部門的ERP(企業資源規劃)系統為例,這套以傳統資訊管理概念發展的系統,在5G時代就出現必須根據「人工智能這些新科技而重建的課題,而將來重建後的新ERP系統,就不只要做「規劃planning」而已,而須發揮對決策、執行監控等管理工作的全面性輔助功能。
面對這樣一種新的可能性,電信業者必須認識到:這是一個與傳統2C完全不同的2B市場;而電信商機之所在是:不論企業、政府、各類組織,它們要將「物聯網」感測裝置所取得的「大數據」送往「雲網」,再運用「人工智能」進行運算後送回應用端,這種過程中的每一環節都有「網通」需求;並且從需求的多樣性與數量來說,這一2B市場還必然是一個典型的長尾市場:不只有供應「醫食住行」服務的大型用戶(例如:政府類的交通、治安、食安、防災、公共醫療、空汙防治、照明…;工商業類的製造代工平台、行銷通路、供應鏈上下游整合管理…;農業的產銷履歷、契作通路平台…等);也會有數量龐大的2、3人微型公司,來為提供「小利基」服務的眾多商家與業者,支撐它們所需的特定神經網絡服務。
對於這一數量龐大、內涵多樣、包括規模懸殊的巨型業者與微型業者的「網通」需求,有人抱持「大政府」的想法,認為這種服務應由政府撥出專用頻段,以免費的公用專網方式來提供。對於這種想法,筆者認為必須先釐清幾個前提:(1)5G可用頻寬有限,既有業者都已擔憂不夠分配,是否還有多餘頻道撥出來做為公用頻道之用?(2)電信業者多認為自己已是艱困「慘業」,政府卻還要從5G新市場中再切割出免費市場;從產業政策立場,政府要不要顧及高度競爭的電信市場中,這些全部都已上市電信業者的生機?(3)更重要的是,5G的網通服務是一種需要高品質管理的服務(對企業用戶尤其重要),政府如自建公網,將來自己成立公司維運?還是轉而發包給電信業者經營?這些投資與維運成本要都需用納稅人的錢來支應的話,那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又要如何兼顧?而對整體社會資源來說,是否因此會引發重複投資的質疑?所以,以上這一系列問題兜一圈回來,會發現「專用公網」的想法可能製造的問題比解決的問題更多;宜否採取,必須作更進一步審慎論證。
近期有主管官員呼籲:電信業者必須趕快解決「吃到飽」定價所導致的資源浪費與營收不振問題。筆者同意這一問題在進入5G之後,由於它的服務內涵趨向多元,業者必須藉機改弦易轍,設計出更合理的費率機制,否則ARPU必然難以回升。不過,除了這一部分業者應該採取的「自救」措施外,筆者也要提醒主管當局更應該「放開可見之手,推動政策鬆綁,讓產業可以有更自由的發展空間,去選擇自己的商業模式;也就是讓自由市場無形之手的生命力,自己去尋找出路,才是真正解決產業困境的王道。
為了迎接數位轉型革命的到來,世界各國無不在「互補整合、規模經濟」理念下,大幅度開放通訊與媒體的跨業匯流。例如,在美國聯邦法院的「無條件支持;以及歐盟宣示「在歐洲沒有競爭顧慮(No competition concerns in Europe)的明確政策下:美國威訊(Verizon)併購美國線上(AOL);AT&T併購時代華納;康卡斯特(Comcast)跨業跨境併購英國衛星電視SKY,提供MVNO、OTT等服務;英國伏德風(Vodafone)在歐盟大舉併購有線電視。至於日本NTT為了迎接國際挑戰,也開始進行大規模併購與跨業合作。這些政策趨勢國際業界的動向,代表各先進國家為有效發揮5G時代寬頻網路大流量的優勢,所必須完成的產業匯流與整合。
臺灣在1997年落實了電信自由化,並在2002年創造了行動電話與「闊頻(wild-band ADSL)上網普及率全球第二的紀錄,並使電信業成為當年帶動台灣整體產業發展的一個主力火車頭。當時其實也已同時提出要電信與廣電的網路與服務(管制與市場)合一的願景;但20年過去了,目前的電信與廣電仍是兩套法令、兩套市場;我們在這方面實在蹉跎太久了。現在5G時代馬上就要到來,為了順利推動期待中的數位轉型,政府應該參照歐美、日本的的案例,不要再有任何猶豫,儘速「鬆開管制產業發展的手,解除不必要的法令限制,積極創造電信、媒體與相關產業的跨業匯流的友善環境;讓民間業者可在新的自由化環境中,發揮他們無形之手的智慧與潛能,放手投資、發揮創意,為2B2C市場提供高性價比(CP值)的網通服務,促成台灣的數位轉型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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