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靶為何能認出癌細胞呢? 而所謂「標靶」,指的正是它能認出癌細胞,癌細胞才是它的攻擊目標。
因為標靶就是針對細胞的某些特性,比如細胞膜上某些特別的蛋白質。癌細胞比較特別,它在變成癌症之前會產生基因突變,基因突變之後會產生一些特異的蛋白質,跟正常細胞不同;一旦出現這樣的蛋白質後,就可以變成藥物攻擊的目標了。
所以說一旦找到在癌細胞上面有,而正常細胞沒有的特別蛋白質,我們就可以針對變異,設計出殺死那類癌細胞的的藥物,就可以只殺癌細胞而不殺正常細胞了。這是觀念上對標靶治療的了解。
標靶治療藥物
再來,我們從藥物上來認識所謂的標靶治療。
目前標靶藥物使用最多的是針對EGFR 突變的癌細胞作攻擊。EGFR: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表皮;G,生長;F,因子;R,受體。
簡單說,如果肺癌細胞有EGFR突變,它就會一直不停生長,而正常細胞沒有EGFR突變。針對這種EGFR,目前有三種藥物最常用的抑制藥物:
一、艾瑞莎(Iressa)
二、得舒緩(Tarceva)
三、妥復克(Afatinib)
這三種藥物在上市初期,即被臨床醫學發現並非對每一個病人都有效。而對這種藥物比較有效的︰是女生,不抽菸,是肺腺癌患者,這樣的病人比較容易有EGFR 的突變,會對標靶藥物有效果。
因此,我們目前只要發現晚期肺腺癌的病人,就會對肺腺癌病人做EGFR 基因檢測。
肺腺癌的基因檢測,不是說在做基因是否會遺傳的那種檢測,因為肺癌的遺傳因子很複雜,不同於乳癌。乳癌可以做檢測基因,而做預防性的乳房切除術,比如安潔莉娜裘莉的乳房切除新聞,她其實並還沒有罹患乳癌,只是檢查出有BRCA的基因突變,因為有這種基因突變者,百分之五十會有罹患乳癌的機率。
至於肺腺癌的基因檢測是檢測在腫瘤上的基因,而非正常細胞上的基因。換句話說EGFR 的基因突變,它是在腫瘤生長形成的過程中而有的,並非傳自父母。不過在臺灣的肺腺癌患者,約百分之五十有EGFR 突變,並對標靶治療有效的。換句話說,約有一半病人可以使用標靶藥物,另一半病人則無效。
那麼哪一期的肺癌病人適合使用標靶藥物呢?
3B、3C期或第四期,無法做根治性治療時才考慮使用標靶藥物,這健保有給付的。
既然標靶可以針對癌細胞,又沒什麼副作用,為何還叫病人挨刀?
也曾有病人問我:肺癌初期或第二期、第三A期的病人為什麼不給標靶藥物?
原因就在於標靶藥物對於腫瘤只能抑制,而不能完全消除根治。通常病人在吃藥以後的十個月,就會產生抗藥性,有時腫瘤又會再變大,變大之後,也就是一般人說的又復發,無法徹底治療。
可能有人會問標靶藥物不是最新進的藥物嗎?為什麼標靶藥物無法根治腫瘤呢?為什麼標靶藥物只是治標,而不能百分之百的殺死腫瘤?
這是因為一、癌細胞組成非常複雜,可能只有百分之九十的癌細胞有突變,百分之十沒有突變。二、有些癌細胞接受治療一段時間,自然而然的就會產生一種抗藥性,來對抗這種標靶藥。
所以一般來說,為何對肺癌初期的病人,醫師還是建議做根治性手術。雖然也有病人只吃標靶藥物,很多年都仍能控制,這也要視病人的體質、病後的調養和生活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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