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朋友因為要存錢買房子,和老婆吵翻了。
他已經存了三年了,結婚之後,暫時租屋,若沒意外應該可以在明年底之前出手擁有自己的房子,不過,這位朋友的太太,有點「受不了」了。
週末不能吃大餐,出門都要自己帶便當!
所有年假都換成現金,無法出遊!
到南部都要搭客運,永遠不搭高鐵。
下大雨也得走路,連公車都不肯搭。
這位朋友告訴太太,再撐一下,頭期款就搞定了,再撐一下,頭期款就搞定了。
「不買房子,存在基金裡,我們還是得付愈來愈貴的租金、換到愈來愈大的房子?」這位朋友認真的盤點未來十年計畫。
「還是努力一點,買房子吧。」
但老婆無法被說服。
上星期我在華頓商學院的刊物看到剛登在《Psychological Science》的有趣研究,他們說,如果你有什麼長期的努力的目標,很痛苦,建議要巧妙的給自己一條「退路」──
這條退路叫做「Option of Nothing」,中文可翻為:給自己一個「什麼也不做」的選項。
買房子、買基金、或,「什麼都不買」。
存錢買房子、存錢買基金,或,「不要存錢」。
提供給太太參考,要哪一個?
這位朋友的太太就會「突然領悟」,然後說:「好吧,我們繼續努力,買房子!」
這就是學者口中所說的「Option of Nothing」(什麼也不做)的奇觀。當我們希望能持之以恆,我們應該告訴自己,其實有好幾條路可以走,其中一條是「什麼也不做」,你要選嗎?
你要選嗎?
奇妙的就是,當給了這一條「Nothing」選項,大部份的人並不會選「什麼也不做」,反而對「做」的其中一個選項,會努力的做下去!
學者分析,這是因為人們會發現,自己「不想什麼都不做」,因而造成他們更積極的「繼續做」,這種「自我感覺」(self-perception)讓此人相信,自己真的是喜歡「做某些事」。
這也很有趣,以投資房地產來說,很多人根本沒錢,但就算再沒錢的時候,也積極的存一點點、一點點、一點點。
到最後,因為某一次公司發獎金、或突然加薪,比預計的還早,就存到目標了。
學者認為,到最後,有錢人並不是「做什麼事」,他就只是「做」而已。
巧妙加入「不做」選項,讓自己了解「做」的偉大,Just do it,今天就來做!
(本文為舊文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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