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全面從嚴規範金融業委託書徵求,有限徵求的持股門檻擬從80萬股或千分之2大幅提高到2%及3%;無限徵求門檻擬改為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持股10%以上,金融業經營權爭奪戰,要靠委託書搶席次難度將大大升高。
為強化公司治理,金管會力推金金分離、從嚴規範金融業委託書、自然人董事三大改革,相關法規已研擬完成,近日將與財政部溝通,確認公股是否排除適用。
知情官員透露,攸關金控、銀行及保險等金融業經營權之爭的委託書規定,修正草案已出爐,有限及無限徵求門檻都大大提高。
有限徵求方面,現行持股門檻是徵求人(單一股東)持股80萬股或千分之2;無選舉案更低只要5萬股。修正案擬改為支持獨董者,持股須2%;無支持獨董者,持股須3%。
原本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對外說明的規畫,是將「單一股東」持股,改為「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知情官員表示,持股認定方式仍採「單一股東」,主要是考量執行複雜度,如徵求時主張不是同一關係人,但徵求後發現是同一關係人時,會增加不確定性。因此,仍以單一股東為認定方式,但大幅拉高持股,同樣達到從嚴效果。
以近來的三信商銀、台新金改選為例,對市場派的規避大股東適格性審查,都可卡住。
無限徵求方面,持股認定擬從現行「個人或共同委託徵求者」持股,改為「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持股。所謂共同委託徵求者,是指對股東會議案意見相同者。
現行規定是,個人與志同道合者持股合計12%以上,可做無限徵求,若是無選舉案則是10%以上;以後不論有無選舉案,一律是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持股須10%以上,相對嚴格。
此舉對股權分散的金控、銀行或保險公司,影響最大,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持股若未達10%,將不能無限徵求。
官員表示,一律採10%,主要是考量大股東適格性審查門檻也是10%。且改為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已嚴格了,若再採12%的更高門檻,恐擔心股東會流會。
依法,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持有金控、銀行股權達10%,就要先申請核准,換言之,以後想做無限徵求,就要先通過金管會的大股東適格性審查這關。
財部盼公股銀排除適用
金管會擬妥金融業委託書徵求規定及自然人董事推動方案,近日將與財政部溝通;財政部希望金管會能多考量,公股金融機構要維護公股權益可能面對的實務性問題。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上任後,相繼提出金金分離、自然人董事及從嚴規範金融業委託書等三大改革構想,公股金融機構如何適用,引發各界不同聲音。
金管會擬妥具體方案後,也將與財政部進一步溝通,確立公股金融機構如何適用問題。據了解,在從嚴規範金融業委託書徵求方面,金管會初步規劃,新修正後的方案,無限徵求部分,公股可以排除,但有限徵求部分並未特別排除。
財政部官員對此表示,會再跟金管會溝通。官員說,公股金融機構改選時,一方面必須維護公股權益,另一方面若又被限制太多,實務上會很難執行。
因此,溝通時,會希望金管會儘量考量,維護公股權益可能面臨實務性問題。
至於自然人董事部分,根據金管會的規劃,以後專業董事,都必須是自然人董事。董事五席以下者,專業董事要有兩席;超過五席者,每增加四席應再增一專業董事。
規模上兆元的銀行、金控,專業董事比率將更高,董事五席以下者,要有三席專業董事,每增加三席要再多一席。以董事席次九席為例,則需要四席自然人董事(專業董事);董事席次11席者,需要五席自然人董事,只比目前金融業獨董至少都三席以上,僅多一、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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