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軍事法院昨天對中共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賄案一審宣判,認定郭伯雄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上將軍銜。宣判後,郭伯雄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新華社報導,今年五月三日中共軍事法院對軍事檢察院指控郭伯雄涉嫌受賄案立案。鑒於案件中一些犯罪事實證據涉及軍事秘密,依法進行不公開的開庭審理。
軍事法院經審理認為,郭伯雄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或者調整,單獨或者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其行為構成受賄罪。郭伯雄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真誠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全部追繳。
綜合評判全案事實情節,依法對郭伯雄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贓款贓物上繳國庫,剝奪上將軍銜。軍事法院指出,對軍事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涉郭伯雄案其他人員,軍事法院將嚴格依法審理。
現年七十四歲的郭伯雄曾任北京軍區副司令員、蘭州軍區司令員、解放軍常務副總參謀長等職務。二○○二年十一月中共十六大後,郭伯雄出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主持中央軍委的日常工作長達十年,資歷和地位高於已經落馬的中央軍委另一名副主席徐才厚。
北京觀察家認為,郭伯雄判決結果意味上一屆軍委班子成員中,排名第一、第二的兩位職業軍人均因貪腐而落馬,這是中國軍隊歷史上從未有過的現象。前總書記江澤民安插在中央軍委內部的人馬和勢力,已遭到習近平翦除。
他表示,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嚴重違法違紀,究其原因,根本是缺少對黨忠誠的政治品格,要害是觸犯了政治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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